抄表周期设置不准确问题稽查
发布时间:2018/10/1 20:57:57 访问次数:623
抄表周期设置不准确问题稽查LAVI-U252VH+
某原普通工业用户,报装容量为35kW,三相供电。因用电性质改变,需改为居民合表用户,于~9014年7月16日申请办理改类业务,7月18日办结,并已改为居民合表电价。在常态稽查时发现,此用户改类后,抄表周期仍为“每月一次抄表”,而不是“单月抄表”,经核查该用户未发生电费计算错误。
但目前营销系统有可能会引起以下计费风险:如该居民客户应在9月才进行抄表,但因其系统的抄表周期仍为“每月一次抄表”,在8月系统自动将对此客户进行抄表初始化,当抄表员对此客户的抄表计划取消后,在9月进行抄表计费时,因系统功能设计问题,不会将变更前的抄表记录在9月进行计算,如复核不到位,将有可能产生少计电费的风险。
目前纯居民电价的用户为双月抄表,系统的抄表周期为“单月或双月抄表”,其他电价用户为“每月一次抄表”,因此在业扩改类业务常态稽查时,对执行纯住宅电价改类为其他电价用户时,可通过客户基本信息中抄表周期是否与客户的用电类别相一致外,还可通过检查更改前后的抄表记录来判断是否有发生业务变更,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,防范电费计算风险。
在办理涉及纯居民用电的客户改类过程中,由于办理人员未有在扩展信息中更改抄表周期信息,无法及时有效地更改抄表周期;另外,抄表员在编排抄表线路时,∶未能及时将已经更改用电性质的用户进行重新编排。
一是根据《公司抄表管理细则》的要求,抄表例日应相对固定,如
需发生改变时,应提前告知客户。由于目前仅纯居民电价的用户的表周期为两个月,因此对此类客户办理改类业务时,需考虑是否影响抄表周期,业务受理人员应及时判断并告知客户;二是本案例暴露出业务办理人员、抄核收人员对此类业务认识薄弱,没有对此类业务重视;三是建议定期修编各类营销业务的作业指导书,加强业务办理人员、抄核收人员的营销业务培训工作。
抄表周期设置不准确问题稽查LAVI-U252VH+
某原普通工业用户,报装容量为35kW,三相供电。因用电性质改变,需改为居民合表用户,于~9014年7月16日申请办理改类业务,7月18日办结,并已改为居民合表电价。在常态稽查时发现,此用户改类后,抄表周期仍为“每月一次抄表”,而不是“单月抄表”,经核查该用户未发生电费计算错误。
但目前营销系统有可能会引起以下计费风险:如该居民客户应在9月才进行抄表,但因其系统的抄表周期仍为“每月一次抄表”,在8月系统自动将对此客户进行抄表初始化,当抄表员对此客户的抄表计划取消后,在9月进行抄表计费时,因系统功能设计问题,不会将变更前的抄表记录在9月进行计算,如复核不到位,将有可能产生少计电费的风险。
目前纯居民电价的用户为双月抄表,系统的抄表周期为“单月或双月抄表”,其他电价用户为“每月一次抄表”,因此在业扩改类业务常态稽查时,对执行纯住宅电价改类为其他电价用户时,可通过客户基本信息中抄表周期是否与客户的用电类别相一致外,还可通过检查更改前后的抄表记录来判断是否有发生业务变更,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,防范电费计算风险。
在办理涉及纯居民用电的客户改类过程中,由于办理人员未有在扩展信息中更改抄表周期信息,无法及时有效地更改抄表周期;另外,抄表员在编排抄表线路时,∶未能及时将已经更改用电性质的用户进行重新编排。
一是根据《公司抄表管理细则》的要求,抄表例日应相对固定,如
需发生改变时,应提前告知客户。由于目前仅纯居民电价的用户的表周期为两个月,因此对此类客户办理改类业务时,需考虑是否影响抄表周期,业务受理人员应及时判断并告知客户;二是本案例暴露出业务办理人员、抄核收人员对此类业务认识薄弱,没有对此类业务重视;三是建议定期修编各类营销业务的作业指导书,加强业务办理人员、抄核收人员的营销业务培训工作。